下面就为大家来汇总一下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冻卵到底是什么意思?。
现在很多单身女性都比较独立,不打算在最佳生育年龄生孩子。他们想借助卵子冷冻技术提前冷冻卵子,然后在未来想要孩子的时候解冻复活,进行辅助生殖和怀孕。前不久徐枣枣单身冻卵案,结果已经出来了。北京法院判决原告徐枣枣败诉,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徐枣枣卵子冷冻案的结果是原告徐枣枣败诉。根据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单身女性在国内是不能冷冻卵子的,这个结果也在情理之中。不久前,全国首例“单身女子卵子冷冻案”一审宣判。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决原告徐枣枣(化名)败诉,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原告作为单身女性,向医院提出卵子冷冻服务的要求并非基于医疗目的,也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违反了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技术规范。被告拒绝提供冻卵服务并不违法。
对于这种判决,徐枣枣当事人表示不服,他不会轻易放弃,会上诉。徐枣枣从法律角度来说,单个冷冻卵子是不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对于大部分单身冻卵女性来说,如果真的有冻卵需求,可以去国外冻卵。
目前对于徐枣枣单身冻卵案,国内有网友表示支持,也有网友表示反对。根据网友的评论,做以下三个总结:
2.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律不禁止,就不违法。从判决来看,并没有说对方违法;
3.从经济角度看,当代社会不结婚不生孩子的年轻女性越来越多。女性通过技术增加社会人口是一种相对经济的方式,对社会提振人口有很大帮助;
4.从性别的角度来看,这涉及到对女性权利的歧视。
徐枣枣认为其检查结果证实其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冷冻卵子的需要,但被医院拒绝。这种行为歧视了她的女性身份,违反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她的一般人格权。其实生育权确实是独立的,但是通过后天的科技来实现所谓的处置权是违背自然规律的。
“冻卵案”事件起于2018年11月14日,徐枣枣(化名)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咨询冻卵事宜,并检查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但她提出冻卵却遭到拒绝,医生表示医院无法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
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
她在起诉书中表示,作为30岁的成年女性,有把自己的卵子取出并冷冻保存的意愿。徐枣枣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为原告提供冻卵服务,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报道一出,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们都很清楚的知道,就生育这件事情来说,对于女性存在着太多条条框框的约束限制了。而在中国有法律政策规定:“医疗机构是禁止给不符合计生政策的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因此未婚的健康单身女性在中国几乎无法冷冻和保存卵子。
女性的生育年龄在23~30岁之间为最佳时期

从生理层面来看,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龄是23-29岁,过了30岁,卵子质量与数量都开始下降,导致生育问题逐渐增多,此时再想努力一把,简直是难于上青天。
单身女性选择冻卵的原因
从法律层面来看,冻卵技术虽然可以帮助女性实现生育自由,拥有自己决定到底要不要生、什么时候生的权利。但是,在我国目前给予健康未婚女性提供冻卵服务的事宜还未开放,相反男性则可以出于保健目的而冻精。
2003年,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此外,在2024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案“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对此,国家卫健委在2024年1月发布的答复函中表示,“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答复函解释,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
在取卵和卵子冻存、解冻、移植过程中均存在技术风险,例如促排卵药物应用可能带来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以及手术取卵操作的出血和感染风险,危害女性健康。
二是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
由于技术起步较晚,卵子冷冻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子代安全性仍然需要长期随访资料进一步证实。美国生殖医学会、欧洲人类生殖与胚胎学会均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女性以推迟生育为目的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并明确提出商业化推广卵子冷冻技术可能会给晚育女性带来虚假希望,造成女性进一步推迟生育计划。
三是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
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目前部分媒体使用“后悔药”“生育险”等说法对卵子冷冻技术进行渲染,容易产生误导,带来技术滥用的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一审败诉-冻卵到底是什么意思?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建议大家可以直接去医院咨询一下医生。同时建议你们一定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以提高成功率。